指着那个阳光下的少年,“管家大伯,我要他!”
“他比我大六岁,当年领养他的时候,他已经十二岁了,其实我爸妈不想要领养一个这样大的孩子,他们想要领养一个年龄小的孩子,比我小的更好,好控制,而且不会有太多的记忆,还没有初步形成世界观。”冯井顿了顿,自嘲的笑了笑,“可是,我就是要他,我甚至绝食抗议,他们去办了领养手续。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么小的孩子,就心机蛮重的。”
辛曼没有吭声,只是静静地听着。
她知道冯井现在并不是想要她的回答,只是想要倾诉。
从这个苍白的大男孩的眼睛里,她看到了一丝执拗。
“他来到梅家之后,不知道是不是阴差阳错,我的病果然是好了,但是,他来的那个夏天,就出了水痘,高烧的两个星期,”冯井目光有些散,盯着自己的脚尖,“因为我没出过水痘,我爸妈不让我去看他,我就偷偷的溜去,就那么晚上,偷偷溜过去,给他倒水喝,然后,我就染上了水痘。”
冯井真的没有想到,他的体质会这么弱。
也正是因为他染上了水痘,让全家人都认为是他传染的,那两个星期,就任由他在距离别墅很远的一个小房子里,没有人去看他。
“后来,大病初愈,他被我爸妈丢到一个全寄宿的中学里去了,是我哭着闹着,才又把他给转回来,转到了走读的一所私立中学,”冯井摇了摇头,“我以为这是为他好的,可是回来之后第一次他见我,眼神是从未有过的陌生,甚至毒怨。”
听到这儿,辛曼已经听出来一点苗头了。
“他……也是个男孩么?”
辛曼轻轻地问,声音比她预想到的还要轻,好像是生怕将冯井这段玻璃一样易碎的回忆打破一样。
冯井默了默,然后点了点头,“嗯,原来是一个男孩子,现在是一个优秀的男人。”
他的目光前面窗台上洒落的光线,一半明一半暗。
“我其实算是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向前走的,而且,我比一般孩子学东西都要快,记忆力也是超强的,从小学到高中,我跳了四次级,然后比他小一届,进入了同一所大学里,但是,”冯井顿了顿,“后来他开始交女朋友了,你知道么?后来有一天,在一个夜晚,我冲过去拥抱了他,我表白了,我说我喜欢你,但是他将我狠狠的推开,让我滚。”
辛曼想到了,这应该就是曾经在笔记本电脑文档上,冯井写到的那一段话,写出了一个少年对于初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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