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迹已经干涸,碎片锋利处呈暗红色。
沃克捻动、翻转着碎片,凑在眼前仔细端详着,狼瞳微眯藏住锐利的目光。
“不用找了,收队!”沃克鼻尖翕动,贴近碎片嗅了嗅:“我去向福克斯总警长汇报,你们先回去。”
......
钟明一连跑出好几条街,穿过数条阴暗的小巷,每从一条巷子里出来,他的形象就会变化一次,直到确定没人跟踪后他才止住脚步。
“这里是沽酒巷子!”
阵阵酒香钻进钟明的鼻腔,面前是一条深长狭窄的街。
沽酒巷子的位置很偏,远离市中心算是东区最边上的郊区,再往东走就能看到平坦的麦田和一望无际的原野。
钟明可不是乱跑,他是有备而来,打算奔着第二个转职任务去的。
随便走进一家沽酒店,伸手拍出一枚金灿灿的金币,钟明叫嚷着来点烈酒。
“来了,客人。”矮人老板匆忙走上前,笑呵呵地拿起金币放在嘴边咬了一下:“尊贵的客人您请稍等,诚实的矮人保证给您最烈最辣的酒!”
原本暗界只有低度数的麦芽酒,降临者带来了成熟的制酒工艺,于是度数极高的白酒被带到此地,辛辣燥热的口感风靡全大陆。
白酒从壶嘴倾出浇在窄小却极深的伤口上,钟明蹲在路边面无表情,甚至用食指与大拇指将伤口撑得更开,好让消毒杀菌的效果做到最好。
不疼!
是真的不疼,钟明从小时候起就没有痛觉。
起初周围的人都觉得钟明只是骨子硬、比较要强,直到九岁那年大家才察觉到了事情的真相。
顽皮是小孩子的天性,在钟明的童年里他和林家兄妹可没少疯。
林东杰生财有道,小时候会怂恿钟明陪自己去建筑工地“捡”一些废钢筋,直到傍晚两人回家后,大人才发现钟明腿上的狰狞伤口。
彼时伤口已经结痂,血液凝固将烂肉与衣物紧紧粘在一起,医生在处理伤口时全程龇牙咧嘴,钟明的奶奶在旁边眼泪哗哗。
可是钟明却像个没事人一样,甚至还打了几个哈欠,毕竟玩了一天有些累了也很正常......
“嘿,福尔顿!”矮人老板踩着木箱挥动着短小粗壮的手臂:“老伙计,今天不来一点吗?”
福尔顿?得来全不费工夫!
钟明被这三个字吸引,抬头向声音来源处看去。
刚才沽酒店的门前站着一位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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