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部曲,还是奴婢,到了我朝,基本上都消失了,都成为自由民了。我朝户籍制度也不再将国民区分为“良民”与“贱民”,而是根据居城或居乡,划为“坊郭户”与“乡村户”,意味着城市人口的扩张,市民阶层已然形成。又根据居民有无不动产,划分“主户”与“客户”,再以家庭财产之多寡,将主户划为不同户等。我朝的户籍档案叫做“五等丁产簿”,每隔三年编造一次,虽然带着“丁”字,但实际上五等户的划分跟各户人丁数目毫无关系,而是以各户财产多少为标准。
我朝幼儿救助制度也十分发达,其一由官方出钱购买因灾荒而卖掉的子女,其二制定养子法令,鼓励民间收养义子。其三措置收养弃婴,饥荒年景及隆冬时节,弃婴较多,仅靠民间力量,弃婴很难较好得到收养。我朝各级政府也积极参与救助。由于朝廷积极举措,影响了很多地方政府,也想方设法积极收养弃婴。这就导致了我朝幼儿救助制度进一步发达。
最后就是从穿戴上,可辨认出士,农,工,商从事的特点。如三品以上穿紫色,五品以上穿朱色,七品以上穿绿色,九品以上穿青色。总之,我朝因其显著的开放属性与商业属性,而呈现出远远强于前代的流动性与活力。并随之开启人口呈现爆发性增长,我朝目前大概北方为:7124296户,近35621480人;南方为:13224760户,近66123800人;合计约为:101745280人。
这里不得不提到大宋最人性化一点,就是在京师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廉租房制度,就是店宅务,它的主要房间来源是朝廷在官地上修造;或是朝廷出资购买市场上的空房再进行统一化的改造;还有一部分就是由于当事人或房屋的主人由于犯罪被充公的房产;及商民举借官债未能偿还而被没收的抵押物业;另外一部分则是户绝入官的房产,根据京师人口众多而且各类人对房屋居住条件的不同要求,特别推出高、中、低多种档次和价格的房型,其中有别墅三百六十八所,月租金二十贯,高档住宅月租金二到三贯,廉住房每月四百文,(京师中下层市民,不管是在官私手工业当雇工,还是给富贵人家当佣人,或是在城市摆个地摊做小生意,日收入基本上都在一百到三百文之间,当时维持一名成年人基本温饱的日开支大约是二十文钱,每日十五文钱的住房开支,相当于每天吃饭的费用,大致是市井细民日收入的十分之一,这绝对不算高)。
另外对于租房者还可以享受朝廷的优抚制度,遇到灾害天气减免房租;朝廷还非常人性化的禁止随意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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