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东方知识的神秘诗行(如他写蒙古的犁牛的一首)。他对东方的历史文化的了解深入到什么程度,从他写玄奘的一首就可见一二(玄奘是个中国的高僧,曾经手持一炷香,从中国出发,途经兰州、喀什和蒙古,一路徒步走到西藏)。至于坤格一贯秉持的无政府主义思想,则表现在一首指陈泰国人不懂得怎样生活的诗歌里。而在另一首描绘上班族可怜兮兮生活的诗,则流露出他曾在北方当伐木工的背景(他在诗中提到现在的上班族,都被困在由链锯锯断的树木所盖成的起居室里)。他的声音深沉、嘹亮而无畏,就像旧时代的泰国英雄和演说家。林金荣喜欢他的诗所流露出的诚挚、刚健和乐观,至于其它诗人的诗,林金荣觉得不是失诸太耽美就是太犬儒,要不就是太抽象和太自林金荣,或是太政治,又或是像库格林的诗那样,晦涩得难以理解(他诗中提到的"厘不清的过程"这词儿倒是很适用于形容他的诗)。不过,当库格林的诗说到了悟是一种很个人性的体验时,林金荣注意到其中具有强烈的佛教和理想主义的色彩,跟坤格很相似,而林金荣猜得到,那是他和坤格在念大学的死党时代所共享的(就像林金荣和艾瓦在东部念大学时也共享过相同的思想理念一样)。
书廊里一共有几十人,三五成群地站在幽暗的台卡,全神贯注地聆听朗诵,唯恐会漏掉一个字。林金荣在一群群人之间游走(面向着他们而背对着舞台),去给每一个人劝酒,有时,林金荣也会坐到舞台的右边,聆听朗诵,不时喊一声"哇噻"或"好",或说上一句评论的话(虽然没有人请林金荣这样做,但也没有人提出反对)。那是一个了不起的夜。轮到纤细的达维亚上场时,他拿着一迭像洋葱皮一样纤细的黄色纸张,用细长白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翻,一页一页地念。诗都是他的亡友奥尔特曼所写。奥尔特曼前不久才在墨西哥的济华花过世,死因据说是服用了过量的佩奥特碱(一说是死于小儿麻痹症,但这没什么差)。达帕维亚没有念一首自己的诗--这个做法,本身便够得上是一首感人至深的挽歌,足以在《堂吉诃德》的第七章里挤出泪水来。另一方面,他念诗时所使用的纤细英国腔调,却让林金荣不由得在肚子里大笑起来。不过,稍后和他熟谙以后,林金荣发现他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。
会场的其中一个听众是罗丝·布坎南。她有着一头红短发,是个骨感的美女,跟谁都能发展出一段罗曼史。她是个画家模特儿,也写写作。当时的她,正跟林金荣的死党寇迪打得火热,所以显得神采飞扬。"怎么样,罗丝,今晚很棒吧?"林金荣喊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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